把好出版物文字质量关
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最近下发《关于“质量管理2016”辞书、教材教辅和地图类编校质量不合格出版物的通报》。通报显示,有19种出版物编校质量不合格,涉及16家出版单位。目前,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依据《出版管理条例》和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》,对相关出版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,给以警告的行政处罚,并要求相关出版单位在30日内全部收回不合格图书。
今年开展的“质量管理2016”检查行动,把检查的重点放在辞书、教材教辅和地图类出版物上。这类出版物都是工具书,尽管目前网络检索正在替代工具书使用,但它们仍然拥有很大的市场。正因此,这类图书也被一些出版单位视为图书出版的重点工程。它们成为不合格出版物,不仅让出版单位蒙受一定的经济损失,对工具书使用者的影响更是无法量化,其间的教训十分深刻。
当前,出版领域粗制滥造的现象并不罕见,一些具有文献性质的多卷本图书出现差错以后,由于很少有再版的机会,这些差错将永久留存,误导很多人。总结其教训,不外乎一些出版单位在业务建设上不够用心。但除此以外,还应该看到一些外部条件的变化也在影响着出版物的文字质量。
一是图书出版已经走上市场化的道路,这使出版单位形成了逐利的观念。评判一本图书的优劣,不是看书质量如何,而是以创造了多少利润为标准,对差错纠正的重视程度降低了。二是有不少出版单位打着“协作出版”的幌子,违规出卖书号,使编校程序处于失控状态,非专业人员承揽了编校业务后,自然不能保证其质量过关。三是在电脑使用普及后,作者交出的稿子大都是打印件,这固然节省了出版单位的文字录入成本,但也对编校人员产生了麻痹作用,也会放松对差错的订正。四是随着网络书写的泛滥,出版队伍对文字的恭敬态度正在减弱,网络写作随意用同音字甚至用符号替代准确文字,不仅对文风产生了不好的影响,也使作者和编辑对出版物的文字使用产生了轻率的态度。
我国老一辈出版工作者对于文字向来有恭敬的态度,校对工作又被称为“校雠”,也就是说把差错当作仇敌。今天虽然图书市场已经出现了很大变化,但图书作为一种精神产品,仍然负有文化传承的重要使命,老一辈出版工作者视差错为仇敌的精神仍应继承。
图书出版虽然已经市场化,但就像别的行业一样,市场化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出版不合格产品,出版单位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无视图书质量,尤其对辞书、教材教辅等工具书,更要怀着对下一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把好质量关。另外,有关方面还要根据出版业的变化,以与时俱进的态度制定对症下药的业务规则。比如,出版单位与一些社团机构、图书工作室的协作出版,不能把编校业务放到社外,要严格遵守执行原有的编校流程,从源头上堵住差错泛滥的缺口。在校对程序出现变化以后,编辑和校对要有明确分工,不能因为业务混淆而导致无人负责。唯此,才能在市场化和互联网时代呵护出版物的文字质量。